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这五个重大关系。这一重要论述,既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鲜活运用,又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最新阐释和发展;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经验总结,也为新征程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
1.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
(相关资料图)
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要求我们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深刻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新时代中国发展实践已经证明且正在继续证明,高水平保护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依靠高水平保护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反映高水平保护的成效,高水平保护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在本质上、目标上具有统一性和一致性,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但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还面临很多两难甚至多难问题,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需要我们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一方面,通过高水平环境保护,不断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预防,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等手段,严格生态环境准入管理,为高质量发展把好关、守好底线;深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大力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另一方面,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持续增强发展的潜力和后劲。要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升级,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由倒逼高质量发展向倒逼高质量发展与激励高质量发展并重转变;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开发绿色金融、生态补偿机制等政策工具,推动生态环保工程建设和环保产业发展,助力高水平保护,引导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养成绿色生活方式,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推进。
2.正确处理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
正确处理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要求我们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把握生态环境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系统性的辩证统一关系。重点攻坚运用了矛盾分析方法,为协同治理奠定了基础,有利于带动全局工作提升。生态环境的不可分割性和关联要素的多元性决定了生态环境治理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协同治理,协同治理有利于更扎实有效地开展重点攻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从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入手,注重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实现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的重大转变。但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仍然突出。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统筹考虑环境要素的复杂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既要坚持系统观念,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也要统筹兼顾,推动局部和全局相协调、治标和治本相贯通、当前和长远相结合。一方面,对突出环境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要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另一方面,强化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牢固树立生态治理的大局观、全局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增强协同治理意识,提升协同治理能力,开创环境治理新局面。
3.正确处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
正确处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要求我们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把握客观规律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关系。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中,既要遵循自然界演化的内在规律,给予其充足的自我恢复、休养生息的时间空间,还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对于已经受损或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单独依靠自然恢复无法逆转或逆转周期长的,必须借助适度的人工修复措施,为自然恢复创造条件和环境,加速恢复进程、提升恢复效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蓝天白云重新展现,绿色版图不断扩展。但是,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生态环境质量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需要我们正确处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一方面,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要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着眼于提升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质量,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推动形成我国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按照植被地带性分布规律,遵循以水定绿、量水而行原则,宜保则保、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荒则荒。另一方面,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努力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要按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管制要求,针对生态问题及风险,充分考虑区域自然禀赋,因地制宜开展保护修复,提高修复措施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分区分类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以本地适宜的生态系统为优先参照标准,参照生态系统的属性特征以及未来环境变化因素等,制定适宜本区域自然环境的保护修复目标,优先选择适宜本地的修复措施和技术。
4.正确处理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
正确处理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要求我们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把握内因和外因的辩证统一关系。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之间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外因通过内因对事物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全体人民自觉行动、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生动力,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常态化外部约束,必须做到内与外的有机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生态优先、层层压实责任,生态环境立法和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构建不断完善,全党全国人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了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的重大转变。但是,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绿色生活方式尚未真正形成,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任重道远,需要正确处理好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一方面,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要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等领域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相关法律修订,实施最严格的地上地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加大对生态环境污染破坏行为的惩处力度,有效发挥司法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用法治力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另一方面,激发起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广大党员、干部要做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执行的表率,不断增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外部约束的效力和效果;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化,让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风化俗,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内生动力。
5.正确处理“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
正确处理“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要求我们在实现“双碳”目标时把握共担全球责任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辩证统一关系。履行“双碳”承诺需要我们保持战略定力,自主行动需要我们激发策略活力。保持战略定力是激发策略活力的有力保证,激发策略活力是保持战略定力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启动全国碳市场交易,宣布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加快构建“双碳”政策体系,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和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展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但是,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无疑是一场硬仗,必须正确处理“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一方面,中国承诺的“双碳”目标是确定不移的。实现“双碳”目标,不是别人让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必须要做。作为发展中大国,必须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把实现“双碳”目标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另一方面,达到这一目标的路径和方式、节奏和力度则应该而且必须由我们自己作主,决不受他人左右。要坚持先立后破、破立并举原则,坚持稳中求进,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双碳”承诺,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五大原则,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四对关系;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要全国统筹、形成合力,充分考虑区域资源分布和产业分工的客观现实,实施差异化、个性化策略;深化改革,不踩“急刹车”,坚持节约能源和降低排放的方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扩大绿色低碳能源供给,大力压减高耗能高碳排放能源消费,以高质量的供需互动促进任务有效落实;有序推进,不要“乱换挡”,充分考虑客观实际,通盘谋划,先立后破,既要做好节能减排的“减法”,也要做好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加法”,以产业链思维、生态圈理念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实际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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